自貢恐龍博物館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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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自貢恐龍博物館建立在舉世聞名的大山鋪恐龍化石群遺址之上。于1983年籌建,1986年建成,1987年春節正式對外開放。它是中國第一座專題恐龍博物館、世界上最大的遺址性恐龍博物館,不僅擁有世界上面積最大、化石富集程度最高的中侏羅世恐龍化石遺址,而且收藏和展示有世界上最為豐富的侏羅紀恐龍及其它脊椎動物化石,因此在中國的古生物博物館領域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曾先后被評為“中國旅游勝地四十”“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四川省重點博物館”“國家一級博物館”“國家地質公園”,并在2008年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自貢世界地質公園的核心園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自貢恐龍博物館行為,確保公益目標的實現,根據《事
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單位名稱:自貢恐龍博物館(以下簡稱恐龍館),英文名稱
為:Zigong Dinosaur Museum
第三條??單位地址:自貢市大安區燊海井路四段268號。
第四條? 單位類別:公益二類事業單位
第五條? 單位經費來源:財政撥款。
第六條? 單位開辦資金:人民幣8969萬元。
第七條??單位的舉辦單位:自貢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以下簡稱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第八條??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自貢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第九條??恐龍館法人治理結構主要由理事會、管理層、監事會組成??铸堭^在理事會領導下依法開展工作;監事會依法對恐龍館財務及理事、管理層人員履職情況進行監督。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和監督保障作用。工、青、婦等組織,在恐龍館黨組織領導下依法開展各項工作。
第二章??宗旨和業務范圍
第十條??恐龍館的宗旨。
面向社會公眾開放的公益性文物機構和社會教育、知識傳播的陣地,促進社會經濟文化發展。
第十一條??恐龍館的主要職責。
(一)組織開展恐龍及其它古生物化石的調查、發掘、征集、收藏、鑒定、登編、保管、研究、陳列、展示等工作。
(二)組織開展古生物及地層學、旅游地學、地質公園、 博物館學等方面的研究與學術交流活動。?
(三)承擔文物、古生物化石和相關地質遺跡的保護工作。
(四)承擔恐龍及其他古生物化石的修理、復原、復制、 裝架等工作。?
(五)舉辦恐龍及其它古生物化石的對外展覽,組織開展有關文化旅游交流活動。
(六)組織開展古生物知識、地學知識、環境保護知識、 地方特色文化等方面的科學普及和宣傳教育工作,發揮科普 教育基地和愛國主義教育基地作用。
(七)組織開展相關文化旅游商品開發、出版經營和推廣工作。
(八)開展服務觀眾游客的旅游配套服務。
(九)完成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舉辦單位的權利
第十二條??舉辦單位的權利
(一)提出恐龍館的宗旨和業務范圍;
(二)組建恐龍館理事會;
(三)向恐龍館理事會委派相關理事、監事;
(四)批準理事會工作報告;
(五)監督恐龍館運行情況;
(六)審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七)提名理事長和執行理事人選;
(八)行使法律法規規定的舉辦單位權利。
第四章? 理事會和監事會
第一節 理事會的構成和職責
第十三條??恐龍館理事會作為決策機構,負責確定恐龍館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行使恐龍館重大事項議事權和決策權。理事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理事會章程開展工作,對舉辦單位負責,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
第十四條??理事每屆任期四年,可以連選連任。理事空缺時按本章程規定的程序補充并委任,新任理事完成當屆余下任期。名譽理事不受任期限制。
第十五條??理事會來源和構成:理事會由政府部門代表、社會人士、博物館管理層和職工代表等組成,理事暫定15名。為使理事會的決策更具前瞻性和科學性,獲得更廣泛的指導與幫助,可聘請一定數量的、在業內有很高聲望和資歷的專家為名譽理事。
第十六條??理事會的產生方式:理事采用選任制或委任制產生,由舉辦單位履行任免程序。其中,政府部門代表理事由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推薦;社會人士理事由舉辦單位或恐龍館認可的其他民間組織推薦;恐龍館代表由恐龍館推薦(其中2名職工代表由全體職工民主選舉產生);名譽理事由舉辦單位或恐龍館推薦。
第十七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執行理事各1名,由舉辦單位提名,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十八條??理事會設兼職秘書一名,負責理事會的會議籌備、文件保管等事宜。理事會秘書由理事會聘用,向理事會負責。
理事會秘書應當嚴守秘密,不得私自公開理事會內部信息。
第十九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決定恐龍館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
(二)審議決定恐龍館的長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
(三)審定恐龍館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報告;
(四)審定恐龍館機構調整和設置方案;
(五)審議理事長、執行理事人選;
(六)審議恐龍館財務預決算(草案);
(七)理事會屆滿前三個月內負責組建下屆理事會,并報舉辦單位審核同意;
(八)促進恐龍館與政府、社會公眾等的溝通。
第二節 理事
第二十條??理事的任職資格:
熱心社會公益,具有社會責任心及個人誠信;
熱愛文博事業,維護恐龍館的權益和社會聲譽;
堅持共產黨領導和正確的政治方向,未受過刑事處罰;
在所屬領域擁有較高的資歷和聲望,能客觀、獨立地表達專業意見;
具備擔任理事所需的相關知識和技能;
年齡原則不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名譽理事不受年齡限制。
第二十一條??理事不因理事資格在恐龍館領取報酬,因履行理事職責產生的差旅費、公雜費等費用,可按有關財務規定列支。
第二十二條??理事享有以下權利:
(一)出席理事會會議,享有發言權、提議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對理事會會議和恐龍館開展業務活動情況的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
(三)對恐龍館開展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四)對管理層履職行為進行監督;
(五)向理事會反映恐龍館職工和服務對象各類訴求的權利;
(六)對恐龍館內部的重大問題提出質詢或者議案;
(七)對違反法律、法規、政策、本章程或者理事會決議的人員提出罷免議案;
(八)提議召開臨時理事會會議,向理事會提出議案;
(九)理事會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理事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宣傳理事會宗旨,自覺維護恐龍館形象;
(二)遵守理事會會議規則,維護恐龍館合法權益;
(三)執行理事會會議決議,完成理事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理事會會議及相關活動;
(五)不憑借理事身份,為本人或他人從恐龍館牟取不當利益;
(六)保守恐龍館涉密信息;
(七)依據規定回避或申請回避;
(八)理事會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四條? 名譽理事享有以下權利:
(一)出席理事會會議,享有發言權、提議權;
(二)對理事會會議和恐龍館開展業務活動情況的知情權、建議權、監督權;
(三)對恐龍館開展的各項工作提出建議和意見的權利;
(四)對管理層履職行為進行監督;
(五)向理事會反映恐龍館職工和服務對象各類訴求的權利;
(六)對理事會決策提供咨詢和指導性意見。
第二十五條? 名譽理事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宣傳理事會宗旨,自覺維護恐龍館形象;
(二)遵守理事會會議規則,維護恐龍館合法權益;
(三)不憑借名譽理事身份,為本人或他人從恐龍館牟取不當利益;
(四)不披露恐龍館涉密信息。
第二十六條??理事、名譽理事為不授薪的社會公益職位。
第二十七條??理事、名譽理事的進入和退出制度按理事會章程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節 理事長、執行理事
第二十八條??理事會設理事長和執行理事各1名,由舉辦單位提名、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九條??理事長除享有理事權利外,還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當理事會會議的表決票數相同時,有權投決定票;
(三)簽署理事會重要文件;
(四)督促、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五)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條??執行理事行使以下職權:
(一)參與理事會決策,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定期向理事會匯報恐龍館運行管理狀況,接受理事會監督;
(二)依據相關人事制度,聘任或解聘博物館中層干部和職工;
(三)組織實施恐龍館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年度報告;
(四)組織擬訂或建議修改恐龍館用人規模、機構設置、基本管理制度和章程;
(五)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一條??在理事長職位出現空缺,新理事長未到任之前,由舉辦單位委派1名領導臨時代行理事長職責,并及時推選委派理事長到位任職。
第四節 理事會會議
第三十二條??理事會會議一般由理事長定期召集,一般一年不少于一次。
第三十三條??理事會會議程序:
(一)提議召開理事會議,確定會議議題;
(二)會議前十個工作日以書面、電子郵件或電話等形式告知全體理事會議時間、地點、議題等,并送達相關材料;
(三)就會議議題進行討論;
(四)表決并形成理事會決議;
(五)制作會議記錄。
第三十四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名譽理事出席會議但不參與表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的理事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行使表決權,受托理事只能就受托事項行使表決權。會議決議實行多數表決原則,理事會決議一般事項須經全體理事半數以上通過。理事會決議重大事項,如:長期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機構設置方案、重大財務事項、章程修改等,需經全體理事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當表決票數相同時,理事長有權投決定票。表決方式根據具體表決事項由理事長決定。經協商一致,所有參會理事一致同意的,可采用舉手或口頭表決方式;經協商意見不一致的,采用記名投票表決方式。
第三十五條??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和恐龍館規定的,在表決中投贊成票的理事承擔相應責任,投反對票并記錄在案的不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出席會議的理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并承擔責任。出席會議的理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說明性記載。理事會會議記錄應當作為博物館重要檔案妥善保存。
理事會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監事參加會議。
第三十七條??理事會議記錄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召開的日期、地點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理事、名譽理事的姓名;
(三)會議議程和議題;
(四)理事發言要點;
(五)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方式和結果。
第三十八條??在理事會閉會期間,可以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通訊表決方式處理事務。由半數以上成員以通訊表決方式通過的決議,具有與理事會會議通過的同等效力。
第三十九條??涉及恐龍館全體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應按照有關規定提請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然后再提交理事會審議。理事會在決策時應充分考慮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
第五節 監事會
第四十條??恐龍館設監事會,依法對理事會和管理層履職情況進行監督。
第四十一條??監事會每屆任期與理事會每屆任期相同。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原則上不超過兩屆。監事資格的終止和缺位補充方式參照理事相關條款執行。
第四十二條??恐龍館監事會由5名監事組成,由舉辦單位、相關政府部門代表和恐龍館職工代表組成,舉辦單位同意后聘任,其中恐龍館職工代表2名,由職工民主選舉產生。
監事會設監事長1名,由全體監事半數以上選舉產生。
理事和管理層人員不得同時兼任監事。
第四十三條??監事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本章程及理事會決議,履行下列職責:
(一)依法對理事會和管理層人員履行職責進行監督;
(二)監督管理層執行博物館的年度計劃和發展規劃;
(三)監督管理層執行理事會決議;
(四)監督博物館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狀況;
(五)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六)列席理事會會議;
(七)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其他職權。
第五章? 管理層
第四十四條??恐龍館管理層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向理事會負責,由館長、黨組織負責人、副館長和其他核心管理人員組成??铸堭^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館長負責制。
第四十五條??館長、副館長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免;黨組織負責人按照有關程序任免;執行理事由舉辦單位提名、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六條??管理層履行下列職責
(一)執行理事會決議;
(二)擬定恐龍館發展規劃,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組織實施年度計劃工作;
(三)編制并組織實施經費預決算等財務資產管理;
(四)聘任和管理工作人員;
(五)在總編制內擬定恐龍館編制結構、年度進人計劃、內設機構及其領導職數設置方案和人員崗位管理實施方案,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后組織實施;
(六)擬定政策規定內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報送相關部門備案后實施;
(七)做好環境綠化衛生、文物安全工作,保障館內參觀及活動人群的安全;
(八)定期向理事會報告工作;
(九)理事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十七條??館長按本章程和理事會決議行使下列職權:
(一)全面負責恐龍館業務工作;
(二)管理恐龍館的日常事務;
(三)按照理事會決議主持開展工作;
(四)負責恐龍館的人事、財務、資產等管理;
(五)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免中層干部;
(六)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八條??館長作為擬任法定代表人人選,經登記管理機關審核登記后,取得恐龍館法定代表人資格。
第六章? 職工
第四十九條??本館職工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工勤人員等組成。
第五十條? 本館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對職工進行管理。招聘、聘用、考核、晉升、獎懲等具體辦法由恐龍館依法另行制定和實施。
第五十一條??職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享有下列基本權利:
(一)開展崗位要求的工作,按其崗位職責和貢獻程度依據有關規定領取相應薪酬;
(二)對博物館事務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參與民主管理;
(三)公平地獲得個人發展所需的相應工作、學習和交流的機會;
(四)在工作業績、工作能力等方面獲得公正評價,公平地獲得各級各類獎勵及各種榮譽稱號;
(五)對職稱、待遇、紀律處分等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相關決定表達異議,提出申訴,并請求處理;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章程以及博物館規章制度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五十二條??職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以及本章程的規定應當履行下列基本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博物館職業道德,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業務水平;
(二)珍惜愛護博物館聲譽,維護博物館利益,遵守博物館各項規章制度;
(三)勤奮工作,恪盡職守,完成崗位要求的工作任務;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章程以及本館規章制度或者聘約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章? 藏品展示、保護、管理和處置
第五十三條??恐龍館藏品取得來源于經過審批的發掘、國家調撥、征
集、接受捐贈以及國家沒收非法擁有的藏品。所有藏品均為永久性收藏,
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合法保藏和利用。
第五十四條??恐龍館應設立專門的部門負責藏品的收藏和保護工作。藏品管理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應具有保障藏品安全的設備和設施;一級藏品和其他易損易壞的珍貴藏品應設立專庫或專柜并由專人負責保管;藏品管理建立藏品總賬、分類賬及詳細的藏品檔案和數據庫,并報文物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五條??恐龍館藏品的使用僅限于展覽、研究、修復和模型復制工作。使用藏品必須在確保藏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博物館的有關制度嚴格履行報批和進出手續。
第五十六條??恐龍館舉辦的陳列展覽、開展的社會教育和公眾服務,其主題和內容應當符合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和維護國家安全與民族團結、弘揚愛國主義、倡導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優秀文化、培養良好風尚、促進社會和諧、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的要求。
第五十七條??恐龍館法定代表人對藏品安全負責,法定代表人、藏品管理人員離任前,應當辦結藏品移交手續。
第五十八條??因完全破損等原因無法修復、無繼續保存價值的藏品,經恐龍館或受委托的專家委員會評估認定后,可以向省級文物行政部門申請退出館藏。退出館藏的手續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五十九條??本館終止后,藏品處置依照《文物保護法》和《古生物化石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八章? 資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六十條??恐龍館的合法資產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第六十一條??恐龍館執行國家統一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依法接受財政、審計等主管部門監督。
第六十二條??恐龍館財務人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會計制度的規定配備、管理。
第六十三條??恐龍館的人員工資、社保、福利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四條??理事會執行理事離任前,應當按規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第九章? 信息披露
第六十五條??恐龍館承諾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規定,真實、完整、及時地披露以下信息:
(一)恐龍館章程;
(二)恐龍館發展規劃;
(三)恐龍館年度工作報告;
(四)財務預決算和“三公”經費支出情況;
(五)依法應當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六十六條??辦公室可根據信息公開的內容,選擇以下一種或幾種方式發布:
(一)恐龍館兩微一網;
(二)恐龍館公示欄;
(三)相關會議;
(四)新聞發布會;
(五)報紙、電視、電臺等新聞媒體發布;
(六)其他方式。
第十章? 終止和剩余資產處理
第六十七條??恐龍館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經審批機關決定撤銷;
(二)因合并、分立解散;
(三)因其他原因依法應當終止的。
第六十八條??恐龍館自行決定解散,應由理事會表決通過,理事會的終止決議應報舉辦單位審查同意。
第六十九條??恐龍館在申請注銷登記前,理事會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開展清算工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七十條??清算工作結束,形成清算報告,經理事會通過,報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第七十一條??恐龍館終止后的剩余資產,在舉辦單位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恐龍館章程進行處置。
第十一章? 章程修訂
第七十二條??恐龍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修訂章程:
(一)章程規定的事項與修改后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符的;
(二)章程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的;
(三)理事會認為應當修訂章程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三條??理事會決議通過的章程修訂案,經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后,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章程經第一屆理事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七十五條??本章程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相抵觸時,應以法律法規、行政規章及國家政策的規定為準。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以登記管理機關核準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刊載內容為準。
第七十六條??理事會決議通過的章程修改案,經舉辦單位審查同意后,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備案。涉及事業單位法人登記事項的,須向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第七十七條??本章程由舉辦單位負責解釋。
第七十八條??本章程自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備案之日起后效。